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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奧禪師英語講述     尋法比丘中譯


 


        《清淨道論》的第九章很詳細地解釋如何克服瞋恨。由於知道其中所提及對治瞋恨的方法是很有助益的,所以我應當在此把它們提出來:


《清淨道論》摘要──去除瞋恨


        當他心向一位可厭者散播慈愛時,如果由於憶及那人所造的過失而生起瞋恨,他應當不斷重覆地以先前提及的任何一種人(即:可親者,或極親愛者,或無好惡感者)為對象而進入慈心(禪那),而每次從(禪那)出定後,再向那人(可厭者)散播慈愛。


        但如果在他如此努力之下,它(瞋恨)還不止息,那麼:


        且讓他省思鋸子,


        及諸如此類的例子,


        而不斷地奮鬥精進,


        以便把瞋恨遠遠地丟棄在後。


        他應當如此訓誡自己:現在,你這生氣的人,世尊不是如此說的嗎?──「諸比丘,即使眾強盜以一把有兩個把手的鋸子很殘忍地、逐一地鋸掉你的肢體,任何因此而於心中懷恨的人即是沒有實行我的教法。」(《中部》i,129)而且:


        以瞋報瞋回應發怒者,


        則比先發怒更為糟糕;


        別瞋怒地回應發怒者,


        以便戰勝那難勝之戰。


        在覺知他人的瞋怒時,


        還能正念地保持平靜的人,


        是促進自他兩者幸福之人。(《相應部》i,162


       


        而且:「諸比丘,有七件發生於無論是男性或女性瞋怒者的事,能使(他的)敵人感到高興。是哪七件事?於此,諸比丘,敵人希望他的敵人如此:『讓他醜陋。』為什麼呢?因為敵人不會因為他的敵人美麗而感到高興。如今,此發怒者是瞋恨的受害者,受到瞋恨控制;雖然他沐了浴,塗了油,修飾了頭髮與鬍鬚,以及穿了潔白色的服裝,但他還是很醜,因為他是瞋恨的受害者。這是第一件發生於無論是男性或女性瞋怒者,而能使敵人感到高興的事。再者,敵人希望他的敵人如此:『讓他痛苦地躺著。』……『讓他不會多財。』……『讓他不會發達。』……『讓他不會出名。』……『讓他沒有朋友。』……『讓他在身體毀壞而死之後,不會投生到天界善趣。』[1]為什麼如此呢?因為敵人不會因為他的敵人投生到善趣而感到高興。如今,此發怒者是瞋恨的受害者,受到瞋恨控制;他於身、口、意造作惡業。如此地於身、口、意造作惡業,在身體毀壞而死之後,他投生到惡道、惡趣、墮處、地獄,因為他是瞋恨的受害者。」(《增支部》iv,94)以及:「我說,有如一塊取自火葬台的木頭,兩端都被燒焦了,而中間又沾糞發臭,即不適於作為村子裡的(建築)木料,也不適於作為森林裡的(建築)木料;而此人即是如此。」(《增支部》ii,95;《如是語》90)現在,如果你生氣,你就是沒有實行佛陀教法的人;通過以相同的(瞋恨)回應發怒者,你比那發怒者更為糟糕,而且不能戰勝難勝之戰;你對自己所做的是幫助你的敵人的事;而且你將有如一塊火葬台的木頭一般。


        若他如此努力精進時,瞋恨被鎮伏了,那就很好。若不是的話,他就應回憶該人某些在憶及時能激起信心的清淨且有自制之處,以消除怒氣。


        這是因為某人可能在身體行為方面擁有眾人皆知的良好自制,能在執行巨大任務時抑制自己(的身體行為),儘管言語與內心的行為並無自制。如是,應當不理後者,而只回憶其身體行為方面的自制。


        另一人則可能在言語行為方面擁有眾人皆知的良好自制;他可能天生善於和氣地迎接他人、善於交談、友善、開明、言語恭敬有禮,或許還能以動聽的聲音開示佛法,以完美的句子詳細地解釋佛法,儘管他的身體與內心的行為並無自制。如是,應當不理後者,而只回憶其言語行為方面的自制。


        更有另一人可能在內心行為方面擁有良好的自制,而他在禮拜佛塔等時的自制是眾人皆知的。因為內心沒有自制的人在頂禮佛塔,或菩提樹,或長老們時,他不細心地做,而且心散亂或打瞌睡地坐在講堂裡;反之,擁有良好內心自制的人在頂禮時很細心,聽法時專心聆聽,把它謹記於心,而且從他的身體或言語上表現出其內心的信心。所以另一人可能在內心行為方面擁有良好的自制,儘管其身體及言語的行為並無自制。如是,應當不理後者,而回憶其內心行為方面的自制。


        然而,可能又有另一人在這三方面裡並沒有任何一方面是有自制的。那麼,即應當如此激起對該人的悲愍心:現在,雖然他在人間裡四處遊走,但在過了一些日子之後,他將會發現自己(已墮入)八大地獄或十六主要地獄[2](之一)。因為怒氣也能夠透過悲心而消除(所以應當激起悲愍心)。


        也可能有另一人在所有三方面都有良好的自制。如是,他可於那人所擁有的這三方面當中,憶起他所喜歡的其中一個,因為對這種人培育慈愛是容易的。


        為了使它的意義更清楚,應當完整地引用下述出自(《增支部》)「五集」的經:「諸比丘,有五種去除瞋恨的方法;通過它們,生起於比丘(心中)的瞋恨即能完全被消除。」(《增支部.《降伏瞋恨經iii, 186-90[3]


        但若是如此努力之後,瞋恨還是於其(心中)生起,他即應當如此訓誡自己:


如今,在他的範圍裡,


敵人傷了你,


為何在不屬於他的範圍之處,


你又傷了自己的心?


 


你流著眼淚離開了親愛及幫助你的家人。


那麼,為何不也捨棄你的敵人,


那為你帶來傷害的瞋恨?


你所懷抱的瞋恨,


正在咬壞你守護的一切美德之根。


有誰是像你如此愚蠢的人?


 


別人造惡業,


你為此而生氣,


這是什麼道理?


他所造的那種業,


你是否也想學習?


 


如果他人想要激怒你,


而以可憎之行刺激你,


為何偏要苦惱地令瞋恨生起,


而做正如他想要對你做之事?


 


如果你發怒,


你或許能或不能令他痛苦。


但瞋恨所帶來的傷害,


卻肯定當下已令你遭受痛楚。


 


若被瞋恨蒙蔽的敵人,


正走在趣向惡道之路,


你是否想要通過發怒,


隨後跟著他們的腳步?


 


若因為你的生氣,


敵人得以傷害你,


你應當放下瞋怒,


何必無由地受苦?


 


既然諸(名)法只能維持一剎那的時間,


那些造了可憎之行的諸蘊早已滅盡,


而如今你又是向什麼生氣?


 


如果另一者並不存在,


想傷人之人又傷得了誰?


你的存在是傷害之因,


如是,為何你還生他的氣?


 


        但若在如此訓誡自己之下,瞋恨還是沒有止息,他應當省思他和別人都是各自的業的主人。


        於此,首先他應該如此省思自己:你對他生氣又有什麼用呢?你這瞋恨的業不是會導致你自己遭受傷害嗎?因為你是自己的業的主人,自己的業的繼承者,業是你的父母,業是你的親戚,業是你的歸依處;你將成為你所造的一切業的繼承者(《增支部》iii, 86)。而這並不是帶引你趣向正等正覺,或辟支菩提,或聲聞(弟子)菩提,或梵天或帝釋天王的地位,或轉輪聖王或一國之君的寶座之業,而是會令你從正法墮落,甚至成為食用殘食者等,以及遭受地獄等的種種痛苦之業。在如此造作之下,你就好比一位以手拾起火炭或糞便,想要擊打他人之人,卻先燒傷自己或先令到自己發臭。


        在如此省思自己對業的擁有性之後,他應該省思他人的:他對你生氣又有什麼用呢?那不是會導致他自己遭受傷害嗎?因為那尊者是自己的業的主人,自己的業的繼承者,(業是他的父母,業是他的親戚,業是他的歸依處;)他將成為他自己所造的一切業的繼承者。而這並不是帶引他趣向正等正覺,或辟支菩提,或弟子菩提,或梵天或帝釋天王的地位,或轉輪聖王或一國之君的寶座之業,而是會令他從正法墮落,甚至成為食用殘食者等,以及遭受地獄等的種種痛苦之業。在如此造作之下,他就好比一位想要逆風把灰塵撒向他人之人,而只會弄到自己滿身是灰。


        因為世尊如此說:


        若人冒犯了不應受到冒犯、清淨無染者,該罪惡返歸此愚人,如逆風揚塵。──《法句經》偈125


 


        但若在他如此省思業的擁有性之下,瞋恨還是沒有止息,他應當省思導師(佛陀)過去(世)的行為。


        於此是省思它的方法:如今,你這已出家的人,當你的導師還是一位未覺悟的菩薩,還在四阿僧袛與十萬大劫裡實行諸波羅蜜時,即使他的敵人多次嘗試殺害他,他都不讓瞋恨腐敗自己的心。例如,在《具戒本生經》(Silavant Jataka)裡(記載),有位邪惡的大臣因為瞋恨王后,所以煽動敵王來佔領(菩薩)他那三百由旬的國土。當他的朋友們想要起來保衛國家時,他不准許他們動用武器。再者,當他與一千位臣子被埋至頸項於亂葬崗的土坑裡時,他也毫無一念的瞋恨。當他受到來吃死屍的土狼群之助,挖掉了泥土,而奮力保全生命之後,再通過夜叉的助力去到自己的寢室,看到他的敵人躺在自己的床上時,他也不生氣,而且還待之為友,共同發誓,然後說:


        勇者發願,智者不灰心;我見自己正如我所願。(《本生經i, 267


        在《忍辱主義者本生經》(Khantivadi Jataka)裡,愚蠢的迦尸王[4]問他道:「沙門,你所教的是什麼?」而他回答道:「我是教忍辱的人。」當那國王(命人)以有刺的鞭鞭打他,再斬斷他的雙手雙腳(及切掉雙耳和鼻子)時,他一點也不生氣(見《本生經》iii, 39)。


        或許已成年的出家人會這麼做並不稀奇,但在他還是(七個月大的)嬰兒時也已曾經如此做。在《小護法本生經》(Culadhammapala Jataka)裡,他的父王大威勢王[5]Mahapatapa)命人斬掉他的雙手及雙腳,就好像斬掉四支竹筍一般,而他的母后則如此悲泣:


        「啊!護法那雙以檀香沐浴的手被切斷了;他是此大地的繼承者。王啊!我感到窒息。」(《本生經》iii, 181


        當時他的父王還不滿意,而下令把他的頭也都斬掉。然而,即使在那時候,他連一絲瞋恨都沒有,因為他很堅定地下了如此的決心:「現在是抑制你自己的心的時候;護法,現在你應當對這四種人保持捨心,那即是命令人斬掉你的頭的父親、斬你的頭的人、你那悲泣的母親及你自己。」


        或許已獲得人身者會這麼做並不稀奇,但在他生為動物時也都曾經如此做。當菩薩是六色牙象王(Chaddanta)的時候,他被毒箭射穿肚臍。即使在那時候,牠對傷害牠的獵人一點都不懷恨,不讓瞋恨污染自己的心,所以說:


        「中了毒箭的象心中無瞋地對獵人說:『你的目的是什麼?為何你如此殺害我?你的意圖是什麼?』」(《本生經》v, 51


        當那象如此說之後,(獵人)告訴牠:「尊者,是迦尸王的皇后派我來取你的象牙。」為了圓滿她(皇后)的願望,牠切斷自己那對散發著六色光輝的美麗象牙給他(獵人)。[6]


        當他是大猴王時,被牠從懸崖下救上來的那位男人心想:


        「跟森林裡的其他動物一樣,這也是人類的食物。既然如此,為何飢餓的人不殺此猴來吃?以牠的肉作為旅途的資糧,我將獨自踏上旅程;以它作為我旅途的資糧,我將越渡荒野。」(《本生經》v, 71


        當時,他就拾起一塊石頭猛擊牠的頭,但那猴王淚盈滿眶地看著他,說道:


        「噢,善士,請別這麼做!否則,你所遭受的果報將長久地令到一切他人(感到極害怕),而不敢造作諸如今天你對我所做的事。」(《本生經》v, 71


        但牠心中毫無瞋恨,而且不顧自身的痛苦地帶引那人到達安全之地。[7]


        當(菩薩)他生為菩利達多龍王(Naga Buridatta)躺在蟻丘上持布薩戒(uposatha sila[8]時,雖然牠(被捕且)被灑上有如劫末預兆之火般的咒術藥,然後被裝進籠子裡,帶到整個閻浮洲(Jambudipa,印度)去玩把戲,牠對(捉牠的)那個婆羅門一點瞋恨都沒有,所以說:


        「當被放進籠子裡,被他以手擊碎時,我對阿拉巴納沒有絲毫瞋恨,以免破了自己的戒。」


        當(菩薩)他生為瞻波龍王(Naga Campeyya)被捕蛇者惡待時,牠也不讓瞋恨在心中生起,所以說:


        「當我如法地持布薩戒時,捕蛇者把我捉到皇宮門前變把戲。無論他想到任何顏色,青色、黃色或紅色,我即如其所願而變化。我把陸地化為水,又把水化為陸地。若我在當時發怒,我可把他燒為灰燼。若我放鬆對心的掌握,我即會破了戒;而破戒者是無法證得至上目標的。」(《行藏》85


        當(菩薩)他生為護螺龍王(Naga Savkhapala)時,牠被十六個村民以利矛刺穿八處,更以有刺的蔓藤穿進傷口,以堅固的繩穿過鼻子,然後以棍子抬走,而牠的身體則被拖拉於地面上,遭受極大的痛苦。當時,雖然牠有能力只須以怒目相視,即可把那些村民化為灰燼,但他在張開眼睛時,甚至連一點瞋恨也不顯露出來。所以說:


        「阿拉拉,在十四日及十五日時,我例常地受持布薩,直到有十六個村民拿來一條繩子及一支堅固的矛。那些獵人(村民)割開我的鼻子,以繩子貫穿該孔,然後把我拖著走。雖然感到極度痛苦,我依然不讓瞋恨破壞我的布薩。」(《本生經》v, 172


        他不僅只是做了這些殊勝的事,而且還做了許多其他諸如此類的事,例如記載於《養母本生經》[9]Matuposaka)裡的故事。由於你是正在效法你的導師,即已達到一切知、擁有於此包括天人的世界當中無比的忍辱美德的世尊,所以激起瞋念對你來說是極為不適當的。


        但若由於長久以來他都慣於向瞋恨臣服,而在他如此省思導師過去(世)行為的美德之下,瞋恨還是沒有止息,他應當省思諸部有關無始(輪迴)的經典。於此,(經中)提到:「諸比丘,要找一個於過去不曾是你的母親……你的父親……你的兄弟……你的姐妹……你的兒子……你的女兒的有情是很不容易的。」(《相應部.因緣品》189-90)所以,他應當如此對該人而作思惟:此人於過去世作為我的母親時,懷我於胎中十個月,又視我的尿、糞、唾、涕等如黃檀香木般,毫無厭惡感地幫我清除它們;她把我抱在懷裡玩,養育我,以及把我背在腰上四處走。而此人(於過去)是我的父親時,他走在羊道及崎嶇的道路上經商;他冒著生命之險進入兩軍對峙的戰場,乘船出大海,以及進行其他難做之事;基於為了撫養自己的孩子們的念頭,他以種種方法賺取財富來養育我。而當此人是我的兄弟、姐妹、兒子、女兒時,他給予我各種幫助。所以,對我來說,於心中對他懷恨是不適當的。


        但若如此還是不能止息該(瞋)念,他即應當如此省思慈愛的種種益處:如今,你這已出家的人,世尊不是如此說的嗎?──「諸比丘,當慈心解脫受到培育、開展、多修習、作為管道、作為基礎、建立、穩固及正確地實行時,即會獲得十一種利益。是哪十一種利益?那人睡得舒適;舒適地醒起來;不會發惡夢;為人喜愛;為非人喜愛;諸天神守護他;火、毒及武器傷不到他;他的心容易定;他的面貌安詳;死時不迷惑;若他沒有證得更高的(境界),他將投生到梵天界。」(《增支部.十一集》342)如果你不停止此(瞋)念,你將得不到這些利益。


        但若如此還是不能止息它,他即應當嘗試分別諸界。如何呢?如今,你這已出家的人,當你對他生氣時,你是對什麼生氣?你是對頭髮生氣?還是體毛?或指甲?……還是對尿生氣?或者,你是對頭髮等裡的地界生氣?或是水界?或是火界?還是對風界生氣?或者,在由於五蘊,或十二處,或十八界(的組合)而稱此尊者為某某名字(的諸法)當中,你是對色蘊生氣?或是對受蘊,或想蘊,或行蘊,或識蘊生氣?或者,你是對眼處生氣?或是對色處生氣?……或是對意處生氣?或者,你是對眼界生氣?或是對色界生氣?或是對眼識界生氣?……或者,你是對意界,或法界,或意識界生氣?當他嘗試分別諸界時,其瞋恨即找不到立足處,就好像在針尖的芥子,或像在空中油漆。


        但若他不能成功地分別諸界,他應當嘗試送禮物。這可以是他自己送給對方禮物,或者是他接受對方的禮物。但若對方的活命並不清淨,而且其資具(是不如法獲得的,所以)並不適合用,那即應該是他自己送給對方禮物。對於如此做的人,他對該人的瞋恨即會完全止息。而於對方,甚至是從過去世即纏繞著他的瞋恨也都會在那一刻止息,就好像發生在心山寺Cittala-pabbatavihara一位長老接受了一位缽食長老送給他一個缽的事一般。那位曾三次被他趕出住所的(缽食)長老在送缽給他時說了這些話:「尊者,這個值 八兩 金的缽是由我那身為優婆夷的母親送給我的,是如法得來的,請讓那位優婆夷善士獲得福業。」這佈施的行為是多麼的有效。所以說:


        「佈施以制伏未受制伏之人,


        佈施以獲得一切利益;


        通過給予禮物他們即會放寬,


        以及向愛語低頭。」


 


        這是《清淨道論》對如何去除瞋恨的解釋。但只有在證得阿那含道時瞋恨才會完全止息而不再生起。


三、昏沉與睡眠


        在《相應部》裡,佛陀舉了以下的譬喻來形容昏沉與睡眠:


        「如果有一鍋長滿青苔與水藻的水,視力正常的人照看它時也不能正確地認出及看清自己臉的倒影。同樣地,當人的心受到昏沉與睡眠控制、受到昏沉與睡眠擊敗時,他不能正確地看清如何脫離已生起的昏沉與睡眠。所以他不能知曉對自己真正的利益、對別人的利益,以及兩者的利益;而即使很久以前已背熟的經文也記不起來了,更別說是還未背熟的經文。」


 


        在《增支部.一集》裡,佛陀如此說:


        「諸比丘,我不見有任何一法會像倦怠、疲乏、懶惰地伸直身體、飽食後昏沉及心軟弱無力一般如此有能力導致未生起的昏沉與睡眠生起,或增長已生起的昏沉與睡眠。


        對於心軟弱無力之人,若昏沉與睡眠還未生起即會生起,若已生起即會增強與增長。」


        「諸比丘,我不見有任何一法會像致力界、精勤界及不斷精進界[10]一般如此有能力阻止未生起的昏沉與睡眠生起,或斷除已生起的昏沉與睡眠。


        對於勇猛精進之人,若昏沉與睡眠還未生起即不會生起,若已生起即會被斷除。」


 


        《念處經》的註釋提及有六種法是有助於斷除昏沉與睡眠的,即:


        一、知道飲食過量是它的其中一個原因;


        二、轉換身體姿勢;


        三、光明想;


        四、住在露天下;


        五、結交善知識;


        六、適當的言談。


 


        以下的這些方法也有助於克服昏沉與睡眠。


一、死隨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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