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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姜 佛使的禪修世界》
一、正見
所謂的公正或真理,必定是普遍性的,
如果以大原則來決定,
那將是每個民族、每個語言、每個世界角落都是相同的。
甚至神或其他的世界,
也擁有相同的正法或公正的原則。[1]P.212
緣起很詳盡地指出苦的生滅如何發生,
它揭示苦的生滅是輾轉相依的自然現象,
並沒有鬼、神、靈物或其他東西能製造苦或滅除苦。[8]P.45
我想佛教從印度消失的主因是因為
佛教徒錯誤地解說法義,
將佛教的中心思想--緣起,
解釋為印度教或婆羅門教
三世輪迴及梵我的思想。[8]P.94
佛教的教義從主張「無我」轉變到有「我」時,
佛教便消失了,
自我的觀念進入佛教當下,
佛教隨即自然而然地從印度消失。[8]P.96
所有的祭拜、祈禱儀式,都不屬於佛教的。[1]P.193
不要太黏縛著各式各樣的儀式,直到成為戒禁取;
必須是能清淨身口,然後成為自淨其意的立身處。[1]P.199
真實的佛教是身口意的修習,怎樣去熄滅煩惱。
真正的佛教不必和書本、經文、佛教儀式及外在事物
如神明、宇宙等發生牽連。[1]P.207
佛法的正見必須具備二個條件:
第一,學佛的目的是在解除痛苦;
第二,學佛必須可以親身體驗,毋需盲目相信別人。[3]P.1
如果一個人要先有信仰,
就讓此信仰由智慧而來,不要由無知而來。
八正道亦同:先有了智慧與正見,
讓信仰從中升起,那才是唯一的安全方法。[2]P.132
佛陀於《羯臘摩經》中所說的十個犯例如下:
不因傳說而輕信,不因傳統而輕信,
不因謠言而輕信,不因經典記載而輕信,
不因邏輯推論而輕信,不因學說推論而輕信,
不因符合常識判斷而輕信,不因預設成見而輕信,
不因說者外表而輕信,不因師長所言而輕信。
──避免知識依賴;忽視自己的智慧與知識。[2]P.129
《羯臘摩經》從不禁止去相信任何事情;
它僅是希望我們用獨立的知識和智慧去相信。
它從不禁止去聽聞任何事情;
只是要求我們聽聞但不使知識和智慧成為奴隸。[2]P.137
雖然我們會閱讀、會聽,
但不要輕易接受以這些方式所提供的一切訊息,
除非我們已經深入地探討、思惟它,而有所領悟,
直到親自「看清楚」它真的是如此為止。[5]P.55
立即相信就是迷信,佛陀曾如此堅定而明確地呵止,
甚至縱使是如來所說的也不要相信,
必須經過思考、試驗,直到「看清楚」時,
我們才可相信。[5]P.56
「明白」和「看清」(洞察)這兩個名詞,
在佛法上的含義並不是一樣的。所謂「明白」
意思是……隨著各式各樣的理由去推論引證。
至於「看清」(洞察)的含義則較為深入,
那就是我們親身且深刻體驗過的事物,
或以那有關聯並牽涉到我們的事物來薰陶心識。[1]P.83-84
佛教的「慧」必須是真正出自內心的「看清真相」,
或體證某種事情。[1]P.84
我們不就能只依靠這「明白」來脫離苦,
要脫離苦就必須要用「看清」這個智慧。[1]P.85
法住智(dhammatthitinanas)……其中有
對因緣和合現象慣常的和自然的不變相狀之洞察智慧:
了知無常、苦、無我。……
增進法住智,
會引生對涅槃的洞察智慧。[2]P.40
如果我們要涅槃洞察智慧的燈火旺盛,
必須給他們油料── 亦即,有關「法住」
(事物的慣常和自然不變的相狀)的洞察智慧。[2]P.41
「見法」不可能從理由的推測而見到,
必須真正以內心的感受所清晰見到的,
才是真正的看到,
也即是說要以內心去看。[1]P.45
只有熟於觀察「心」的人,
才能夠真正了解佛法。[3]P.41
雖有錢有勢,但也不能克服
生老病死和貪瞋癡所煎熬燃燒的苦。[1]P.192
只用道德是解決不了問題的。[1]P.50
沒有其他方法可以解決問題和止滅苦,
八正道是唯一的方法。
增長八正道的力量和能量,
就是在增長定和慧的力量。[2]P.39
定和慧是拭去哭泣者眼淚的布巾,
不管是乞丐的眼淚,還是百萬富翁的眼淚。[2]P.36
涅槃是免費的,不需支付費用,
我們所要做的只是「放下」。[2]P.107
渴愛為母,無明為父,
這兩者結合的結果就是「我」的「生」,
也就是說
「我」的「父母」是無明、渴愛、執取等。[7]P.40,[2]P.83
這種「身見」是最粗糙的,是自私心,只顧自己。
要超越世間,就必須要認識這世間最粗的煩惱,
而且一定要將它熄滅。[1]P.170
要「如實知」某事物,必得回答下列五個問題:
一、它的「性」、「相」是什麼?
二、它的「集」是什麼?
三、它的「味」--吸引力是什麼?
四、它的「患」--猛烈的毒性是什麼?
五、「離」--脫離它影響力的善巧是什麼?[5]P.148
請密切注意業的問題,
身為佛教徒要說明它,必須討論業的止息,
不像所有其他宗教
只是討論業的本身和它的影響力。[5]P.66
佛教的業,純粹是以這動機和志向為原則,
比丘眾的戒律,
在沒有動機的情形下,是不算犯戒的。[1]P.222
直接便捷的修行方法(佛教的核心),
就是在於持續縝密地觀照心念,
不讓它出現輪迴的狀態,
而維持心原有的涅槃境界。[7]P.50
所謂輪迴,
不應該理解為所謂的宿世、今世和來世,
事實上這是由
「貪欲」、
「隨著貪欲去做」和
「從貪欲的行動所升起的果報」
這三種組合而成的圈子。[1]P.49
一個人的內心升起「我是什麼」,
而他能覺察這個念頭的升起,這就不是一種「生」;
相反的,如果他迷迷糊糊地不能覺察,
就是「生」。[7]P.47
我們可以輕易的看到,
當貪、瞋、癡等煩惱升起,自我就已經誕生,
每一次就是「一生」。[8]P.30-31
如果我們淪為任何一種欲望的奴隸,
那一定是苦,不自在。
人人都說快樂很好,
如果被這世間所認同的好、善和快樂的現象所束縛,
那時便已完全地淪為任何一種欲望煩惱的奴隸了。[1]P.119
「自在」分成三個層次:
身的自在是沒有事物會擾動生活上的生理層次,
心的自在是沒有情緒擾動內心,
當心不再被色欲、怨恨、恐懼、挫折、嫉妒、感傷、
和愛情等擾動,他並不依於身的自在。
精神的自在是沒有執著於「我」和「我所有」,
「靈魂」或「自我」等想法而擾亂內心。[2]P.155
如果你做「十六行觀」的實修,
完整且正確地通過十六個步驟,
你將會發現這三種的自在,
那時你將獲得永不受渴求苦惱的快樂。[2]P.156
生理上的渴求,確實沒有什麼意義,
因為它們不造成問題。然而,
精神上的渴求,被無明和執取所束縛,
破壞了心靈的寧靜──
那是真正的快樂與平靜──而帶來了苦。[2]P.152
當生理上的渴求升起的時候,
視其為「如」──如此,「就是那樣」的一個狀態。
它不過如此而已,別把它執著成「我的渴求」或
「我在渴求」以致引發了苦。
當身體餓的時候,專注地和明覺地吃,
生理的渴求將不會擾亂心靈。[2]P.153
以佛法的觀點而言,
快樂意指完全沒有飢渴和欲望。[2]P.140
渴求的本身即是變異的,
因此永遠無法被滿足。[2]P.142
渴求由一個時期發展到另一個時期,
渴求永不止息。[2]P.143
渴求是導致苦的原因,不論是哪一種程度的渴求,
都將帶來某一類的苦。[2]P.150
http://www.wisdomvoice.org/agama/book/aps/aps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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