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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的特色與起源(佛教初期的聖典分為三藏—經藏、律藏、論藏(阿毘達磨藏)。)

分類:佛學區
2008/10/10 12:54

 


阿毘達磨的特色與起源



「阿毘達磨」(Abhidhamma)指的是什麼呢?覺音(Buddhaghosa )論師解釋「阿毘達磨」的意思為「那超越、並與經教不同的」,abhi 有「優越」和「差別」的意思,dhamma 在此表示經藏的教義。



   一般將佛教初期的聖典分為三藏—經藏、律藏、論藏(阿毘達磨藏)。律藏是佛陀為了建立僧伽生活的軌範,而制定了與法相應的學處(戒)與制度。經藏是佛陀 在不同的情況,針對不同根機的聽眾所做的解說,它們是以能最有效地引導聽眾修持,並通達佛陀教法的方式來闡發。所以,佛陀運用了比喻與隱喻等隨機教化的方 式,以便讓聽眾更容易了解教義。因此,經的教導方式被形容為「方便說法」。



  阿毘達磨藏則企圖儘可能完全、直接地揭示構成經典解說基礎所倚賴的整個系統,它不考慮聽眾個人的傾向與認知能力,而以抽象、呆板的,完全沒有文學修飾與隨機教學的方式,揭示實際性的「知識體系論」。因此,阿毘達磨的方法被形容為「無方便說法」。




〔阿毘達磨藏的結集〕

  「阿毘達磨藏」是阿毘達磨哲學的重心,即是被上座部佛教視為佛陀教法的權威版本—巴利經典的一部分。



   這部藏經是在佛陀滅度後初期的幾個世紀中,在印度舉行的三次佛教大結集中結集而成。第一次結集是在佛陀般涅槃後的三個月,由迦葉尊者領導五百位長老比丘 於王舍城召開;第二次是於佛滅後一百年在毘舍離召開;第三次則於二百年後在華氏城召開。從這幾次結集中所產生的經典,以現稱「巴利語」的中印度語保存著, 被稱之為「三藏」( Tipi-Taka )—即三「籃」( basket )或三「類」( collection )的教法。



  第一類「律藏」( Vinaya PiTaka )是有關戒律的典籍, 包含了與比丘、比丘尼有關的行為規定及管理僧伽的規約(即寺院規矩)。



  第二類是「經藏」( Sutta PiTaka ),集合了佛陀積極教化的四十五年間,在各種場合中所說的法。



  第三類是「阿毘達磨藏」( Abhidhamma PiTaka ), 是一「籃」佛陀「較高」或「特殊」的教義。



  這巴利藏的第三大部分明顯具有異於另外兩部的特質:經與律擁有很清楚的實用意圖,也就是清楚地宣告解脫的信息,並擬定個人修行的方法,阿毘達磨藏則呈現了教義抽象且高度專門系統化的外貌。



  阿毘達磨藏包含七部論:即《法聚論》、《分別論》、《界說論》、《人施設論》、《論事》、《雙論》與《發趣論》。與經藏不同的是,它們並不是現實生活環境中的開示或討論的記錄,而是透過系統化的方式整理並詳細地定義教義原理,且謹慎地將之製表與歸類後的成熟論述。



  這些著作雖然最初是以口述的方式結集並流傳,而於稍後的西元第一世紀時,才與其他的經典一起用文字記錄下來,但無疑地,它們卻比文獻資料展現出更典型的結構性思想,與嚴格的一貫性特質。




〔阿毘達磨揭露存在的真實本質〕




  從正統上座部的立場來看,阿毘達磨所解釋的教義系統並不是憑空推測出來的思想,也不是形而 上的假設所拼湊出來的東西,而是揭露存在的真正本質,就如同一顆不論在深度或細微度上,都已洞察一切諸法的心所理解的一般。因為阿毘達磨具有這些特質,上 座部傳統於是認為阿毘達磨可能是佛陀無礙的一切知智( sabbaJJuta-JANa )最完美的呈現, 這是佛陀依其教法中的二個主幹—「苦」與「苦滅」的順序,來敘述在完全覺悟者的心中,事物所呈現的方式。



  阿毘達磨藏所清楚說明的系統,同時也是哲學、心理學與倫理學,這些全部統合在一個為了解脫而計劃的架構中。



   阿毘達磨或許可被形容為哲學, 因為它提出了存有論 [2] —一個有關「實在界」本質的觀點,這個觀點被稱為「法的理論」( dhamma-vAda )。 簡單地說,「法的理論」主張「勝義」是由多樣的且稱之為「法」( dhamma )的基本成分所組成。這「法」並不是隱藏在現象背後的本體,也不是與「僅是外表」相反的「物自身」 [3],而是「實際性」( actuality )的基本構成要素。



  「法」被分為兩大類:一是「無為法」—涅槃;二是「有為法」—所有組成經驗過程的剎那心法與 色法。依據「法的理論」,我們熟悉的世界—實際存在的物體與持續存在的個人,都是心從「法」提供的原始材料中,所塑造出來的概念結構。那些我們用來判斷日 常行為所依據的實體,僅是「法」的基礎層次所衍生出來的一種在大眾一致同意下的實在界。只有「法」具有「勝義」,它是種「從它們自身處」( SarUpato )的實際存在,有別於心以概念化來處理原始材料的情況。



  這種對於實在本質的概念,似乎已經隱 含在經藏中,尤其是在佛陀對蘊、處、界、緣起等的論述裡,它靜靜地隱藏在其中,以作為因實用而陳述的「經」教義的支持基礎。即使在阿毘達磨藏本身,「法的 理論」仍未以一種哲學教義的方式呈現,而只出現在後期的註釋書中。然而,雖然它是隱含於其中,這理論仍稱職地扮演著它的角色,也就是作為阿毘達磨極為顯著 的任務(即系統化的計劃)背後的軌則。

  

    阿毘達磨嘗試理解實在界本質所用的方式正好與西方的古典科學相 反,並非從一位中立的觀察者向外看世界的立場出發。它主要關切的是如何了解經驗的本質,因此它所關注的「實在」是認識的「實在性」,即呈現於經驗中的世 界,這包含了最廣義的「認識」( knowledge )與「所知」( the known )。



菩提比丘‧雷瓦達達摩比丘 著

香光書鄉編輯組 譯


參考資料 香光莊嚴五十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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