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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師


Venerable Sayadaw U Thandara


 


是緬甸仰光 Mahasi Sasana Yeiktha五大 Sayadaw之一。


禪師被邀請來到馬來西亞主持智慧禪修持課程。


 


 


在這修特課程中,晚上時間多數用來弘法以補充日間的修行,因弘法有深入淺出的分別,所以我把它紀錄為上下冊以供參考。


此書為下冊,它對追求真理或修行的人有很大的幫助。


本書依照秩序分別說明,以便使那些對修行有興趣的人更容易了解。


我深信讀者會明白此書的大意,因為他已用淺白的文字表達其意義。


最後,萬分感激禪師為我們說出這圓滿的佛法。


謝謝U Khin Hlaing將此書轉錄,


 


Miss Hoo Soon Ying的編輯,


並且對助印這本書的人到萬分的謝意,希望大家能夠遠離色身的痛苦。


 


Miss Tan Bee Chin 謹序 1984-7-6


 


 


 


三種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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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所謂的三種知識是:


 


-1- 由聽、聞佛法得來的知識(Sutamaya Nanaa


 


-2- 由思考和理解得來的知識(Cintamaya Nanna


 


-3- 由修行和體驗所得來的知識(Bhavanamayaa Nanaa


 


對於以上第一和第二種知識,我可以給你們幫助,但是不能幫助你們得到修行和體驗所得來的知識,求到這種知識是你們的責任,你必須進修內觀法來得到它。


 


 


 


現在我為你們証明只有精神和物質的存在。


 


如果你把身體分為三十二個部分,然後再問自己三十二個問題,你就會明白並沒有男人和女人的差別存在。但是這種知識只限於思考而已,並不是本身體驗得來的知識。但是它確能夠從中幫助你去體驗,並且真正得到知識。


 


所以你必須利用身體的三十二個部分,來幫助自己證明沒有男人、女人、婦女和其他等等的實質存在。


 


 


 


三十二種身體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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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記住:


 


世俗法(Conventional Truth)在世間法是正確的,


 


真理(Ultimate Truth)只有在內觀法裡才是正確。


 


 


我們必須把真理和世俗分開來,不能一概而論。


 


 


 


在還末進入聖界之前,我們必須勉強自己去相信,沒有男人、女人、兒子及女兒的差別存在。


 


這樣勉強自已去相信真理,能夠幫助我們更了解身體的三十二個部分。每天當我們還沒有入睡之前,請自問這三十二個問題,如頭髮是我、他或她嗎?、、、等等。


 


 


 


以手指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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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真理來說明,可以知道沒有男人或女人實質的存在。那麼,身體又是什麼呢?


 


如果我們用整個身體來解釋,便不能得到正確的答案。所以只以身體的一部份做例子,現在我們就以「手指」為例。


 


依照世俗的認知來說,將手指稱為手指是正確的說法。


 


 


 


但是依照真理來說,並沒有真正的手指存在,為什麼?我將做以下的解釋。


 


手指是由指甲、肌肉、皮膚、骨、骨髓和腱組成的,當一這些物體組成一體,才稱為手指。


 


 


 


依世法來說,手指是確實存在的。


 


但是依真理來說,根本沒有手指的存在,因為你不能說指甲是手指。你可以把指甲當手指嗎?皮膚也不是指甲.....


 


這些物體組合起來才形成手指,但是進修內觀法時是錯誤的。


 


手指是由指甲、肌肉、皮膚.....互相結合在一起才形成的。我們可感覺手指有些部分是硬的,有些確是軟的,


 


這軟和硬的性質稱為土質 Pathavi Dhatu


 


手指不同的部分使我們有冷和熱的不同感覺。


 


這冷熱的性質稱為火質 Tejo Dhatu


 


當我們使手指搖動或僵直時,


 


稱為風質 Vayo Dhatu


 


能夠把指甲、肌肉、皮膚.....


 


組合起來的物質為水質 Apo Dhatu


 


 


 


所以在此只有軟和硬、冷和熱、動和靜、組合力等性質和因素,根本沒有手指的存在。


 


 


 


如果我們搖動手腳,就說手指在搖動,這依照世俗法的說法是對的。


 


但依照真理來說是錯誤的。因為這裡只有搖動,搖動屬於動作,也就是風質。當手指在搖動時,手指為世俗法,搖動是真理,外在和身內的空氣為無意識的現象,動作是風質。


 


在進修內觀時,觀察的是真理而不是世俗法,所以當手指在搖動時,觀察的是動作而不是手指。


 


 


 


如果把動作當成手指的話,叫做不正見;能夠分別手指為無意識的物質,而動作是風質,才是正見。


 


 


 


 


 


精神和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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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為你們証明,


 


一切事物分析起來,


 


只有精神和物質的存在。


 


我拿一場木板和一束棉花當做例子。


 


如果我們摸這塊木板,可以感覺到它是硬的,這硬的性質是無意識的,它是土質(Pathavi Dhatu)的物質。


 


有時候我們感到自已的身體的某些部分是硬的,這些硬的部分是無意識的,它是土質的物質。


 


如果我們摸這一束棉花,可以感覺到它是軟的,這軟的性質是無意識的,它是土質的物質。同樣的,當我們摸到自已的身體時,有某些部分是軟的,這軟的性質是無意識的,它是土質的物質。我們能夠輕易接受「堅硬的物質為土質」的觀點,但是不能接受「柔軟的物質為土質」的觀點,其實柔軟的物質也是土質。如果我們把柔軟的東西來與另一個更柔軟的東西做比較,這軟的東西將相對地成為較硬的東西。所以軟的東西也是土質。


 


當我們按身體某一部分,可以感覺到某些部分是堅硬的,而某些部分是柔軟的,這些部分是無意識灼物質。能夠使我們知道這軟硬的性質是我們的意識(Mind)。


 


當我們知道柔軟和堅硬的那一刻,只有精神和物質的存在,所以根本沒有男人或女人的差別。


 


 


 


我們拿一把火和一塊冰來做例子。如果將手靠近火,可以感覺到它是熱的。這火的熱度具有無意識的性質,或稱為火質。


 


有時候我們感覺到身體的熱度,這體溫也具有無意識的性質(火質)。如果我們摸一塊冰,會感覺到冷,冰的冷度具有無意識的性質(或火質)。同樣的,當我們感覺到身體某些部分是冷的,這身體的冷度也是無意識的性質(或火質)。我們說熱度是火質,大家都可以接受;如果說冷度是火質,很多人都會懷疑。


 


冷度其實也是火質。如果我們把這冷度和一個更冷的東西比較,文就顯得比較熱一些,所以冷也屬於火質。


 


我們所感覺到的身體的冷熱,是屬於物理性質(或火質)。


 


 


 


能使我們分別出這冷熱的感覺是意識,


 


所以在知道冷與熱的那一刻,只有精神與物質的存在。這並不因為男人或女人而有差別。


 


 


 


我們看不見風,可是可以知道身體外面的風在流動,當我們看見樹葉在搖動時,可以知道那是風的作用,這風是無意識的性質(或風質)。


 


同樣地,當我們搖動曰肢時,這搖動為風質。


 


我們可以接受「身體以外的風為無意識的現象」的觀念,卻不願意接受「四肢的動作為風質」的觀念;


 


我們認為是手在動,但這是錯誤的見解。


 


外在的風是無意識的,同樣的身體的每一個動作都是無意識的現象,所以是物理性質(或風質)。


 


每當我們知道身體的每一個動作時,這動作是無意識的物理現象,而能夠使我們感覺出這動作的,是我們的意識(精神)。所以知道任何動作的那一刻,只有精神與物質的存在。根本沒有男人、女人的實質。


 


假如我們把空氣吹進汽球裡,然後封豎吹氣口,這汽球就能保持它的形狀,因為裡面有空氣,由此可知,我們可以任意坐和站著,是因為有風在支持,如果身體沒有風的支持,我們將會變軟倒下。


 


汽球內的空氣是無意識的。當我們坐的時候,風質在支持著,這風質是無意識的,能夠知道這風質是精神。所以知道身體在僵直或直立的那一刻,只有精神與物質的存在。


 


能夠把身體內卅二種物質或其他部分結合起來的力量(或組合力),稱為水質。


 


它的性質細微,用觸覺是觀察不到的,只能用意識去觀察,它是屬於精神的一部分。


 


依照真理,我們的身體分析起來,只有四大有在而已。他們具有柔軟、堅硬、冷熟、僵直和組合力的性質而已。


 


 


 


我們可以將以上全部的物質,歸納成無意識的現象,而將上述的全部精神元素,歸納成意識而已。


 


這意識(心法)和無意識(色法)的現象就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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