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對治
在導向身心淨化的過程中,所使用的各種方法或技巧,廣義地來說,都可以視之為對治法了。因為,種種的修行方法,都是為了導正人們種種錯誤習性的需要,而安立的。
77.極盛欲心,要當觀不淨之想,然後乃除。
若瞋恚盛者,以慈心除之。
愚癡之闇,以十二緣法,然後除盡。(增‧二六六)
※貪、瞋、癡,是人們最主要的問題了,貪、瞋、癡的對治法門,就相當於涵蓋了佛法的所有修行方法。間接地,也涉及了整個佛法的思惟與價值判斷了。
所謂對治,當含有個別個別,依不同的因緣,而有所不同的意思。以不淨治貪,以慈心治瞋,以智慧、十二緣起法治癡,這是古代,佛陀多數聖弟子們的成功經驗,雖不必然百分之百地適合每個人,但卻值得每一個修行人,都來嘗試看看。
78.譬如小火,欲令其燃,增以焦炭,云何,非為增炭令火滅耶?如是,微劣猶豫,若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者,此則非時,增懈怠故。
譬如熾火,欲令其滅,足其乾薪,於意云何?豈不令火增熾燃耶?如是,掉心猶豫,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增其掉心。(雜‧七二六)
※如果要讓小火燒得旺盛,就不可以一下子加入許多焦炭,因為焦炭一開始並不容易著火,加多了反而阻礙通風,並且吸走了熱量,使原來的小火,因溫度降低,得不到足夠的空氣而息滅。反之,如果要息滅燒得很旺盛的火,而加入許多乾材,豈不是會讓火燒得更旺盛嗎?
所以,情緒低落、懶洋洋時,應當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提神醒腦,示教照喜。情緒高亢、得失心重時,應當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使情緒平穩,令內住一心攝持。
修行,就像照料爐火一樣,應當隨著自己身心的變化,而作適當的調整,這也是「知時」的含義之一吧!
79.此鹿子母堂空,無象、馬、牛、羊、財物、穀米、奴婢,然有不空,唯比丘眾。若此中無者,以此故我見是空,若此有餘者,我見真實有。是謂行真實、空、不顛倒也。若欲多行空者:
莫念村想、人想,當數念一無事想。彼如是知:空於村想、人想,然有不空,唯一無事想。唯有疲勞,因一無事想故。
莫念人想、無事想,當數念一地想。唯有疲勞,因一地想故。
莫念無事想、地想,當數念一無量空處想。唯有疲勞,因一無量空處想故
。
莫念地想、無量空處想,當數念一無量識處想。唯有疲勞,因一無量識處想故。
莫念無量空處想、無量識處想,當數念一無所有處想。唯有疲勞,因一無所有處想。
莫念無量識處想、無所有處想,當數念一無想心定。唯有疲勞,因一無想心定。
彼作是念:我本無想心定,本所行、本所思。若本所行、本所思者,我不樂彼(無想心定),不求彼,不應住彼。如是知、如是見,欲漏心解脫,有漏、無明漏心解脫。空欲漏、有漏、無明漏,然有不空,唯此我身六處命存。唯有疲勞,因此我身六處命存故。(中‧一九○)(小空經)
80.若不欲嘩說、不樂嘩說、不合會嘩說,不欲於眾、不樂於眾、不合會眾、欲離於眾,常樂獨住遠離處者,得時愛樂心解脫,及不時不移動心解脫者 ,必有是處。所以者何?我不見有一色令我欲樂,彼色敗壞變易,異時生愁慼啼哭,憂苦懊惱。以是故,我此異住處正覺盡覺,謂度一切色想,行於外空。
我行此住處(度一切色想,行於外空)已,生歡悅,一切身覺正念正智,生喜、生止、生樂、生定。如我此定,一切身覺正念正智。若欲多行空者,彼當持內心,住止令一定:此身離生喜、樂,漬、盡潤漬,普遍充滿,無處不遍。彼當持內心,住止令一定已,當念內空。
彼念內空已,其心移動,不得清澄,不住不解於內空者,當念外空。
彼念外空已,其心移動,不得清澄,不住不解於外空者,當念內外空。
彼念內外空已,其心移動,不得清澄,不住不解於內外空者,當念不移動
。
彼念不移動已,其心移動,不得清澄,不住不解於不移動者,彼彼心於彼彼定,御復御,習復習,軟復軟,善快柔和,攝樂遠離已,當以內空、外空、內外空、不移動成就遊。(中‧一九一)(大空經)
※這是兩種不同的修行方法,前面一經,名為〈小空經〉;後面一經,名為〈大空經〉。〈小空經〉裡所描述的方法,是以漸進地轉移替代方式,一 直以進入比較深程度的禪定(所可能引起的煩惱比較輕),來取代目前程度較淺的禪定(所可能引起的煩惱比較重)。像這樣,逐步地減輕煩惱,體認空義。一直到進入最深的無想定。爾後,再更進一步地警覺到,連無想定的境界,也不可以貪戀執著。能夠這樣,就離開了最後的執著,而成為解脫的聖者了。
這時候,只剩下五蘊、六處(六根)和合的存在,以及五蘊、六處無常衰敗的侵擾而已。
〈大空經〉裡所描述的方法,是以各種不同的角度,如六外入處、六內入處,嘗試直接契入空性,去除煩惱。印順法師在《空之探究》〈第一章‧第七節〉中說,〈小空經〉「是由下而上的,豎的層層超越」,〈大空經〉「卻是由外而內,橫舉四種空觀,修習成就而得究竟」。正是一豎一橫的不同修習方式。
空,本來是指空曠安靜之處,這是利用外在環境的安寧,來協助內心進入平靜安詳的常用方法,所以〈大空經〉中說外空、內空。因為兩者之間,有這樣密切的關係,後來,人們就逐漸地借用「空」,來表達解脫者的境界了(請參考印順法師著《空之探究》〈第一章‧第一節〉)。
如果想比較這兩種方法,孰勝孰劣,孰鈍孰利,似乎沒有多大的意義。因為,重要的是,兩種方法都能引導不同需要的修行者,趣向解脫。
81.以知以見故,諸漏得盡。云何?正思惟。
有七斷漏、煩惱、憂慼法:1.有漏從見斷、2.有漏從護斷、3.有漏從離斷、4.有漏從用斷、5.有漏從忍斷、6.有漏從除斷、7.有漏從思惟斷。(中‧一○)(漏盡經)
※正確的見解(正見,尤其是離「我見」);守護六根;遠離常為惡的人;
有正當而能維持修行的生活資源(用);維持精進的安忍力;斷除惡念、惡習的決心;常思惟佛法,這是經中所說的七個對治煩惱(漏)的方法。
82.若比丘欲得增上心者,當以數數念於五相:
1.念相善相應、2.觀念惡患、3.不念此念、4.以思行漸減念、5.以心修心,受持降伏。(中‧一○一)(增上心經)
※讓心中常常想著好人好事,那麼就比較沒有餘暇升起惡念,就如同木匠,先用墨繩作好記號,就能夠把木料切得筆直一樣。這是不讓心中,起惡念的第一個方法,與「近朱者赤」的含義相近。
如果在用這個方法時,還會有惡念出現,那麼,可以嘗試推想,如果真的依所升起的惡念去做,會發生怎樣的禍患,讓自己知道,應當打消這樣的惡念。這是消除惡念的第二個方法。
如果用第二個方法時,還會有惡念出現,那麼,應當暫停去想這些,就像把眼睛閉起來,或者避開離去,就看不到了一樣。這是第三個方法,類似於暫時轉移注意力的技巧。
如果上面的方法都用了,還有惡念出現時,那麼,就應當下定決心,讓自己的念頭平息下來。怎麼平息呢?就像走路很急的人,自問:不能走慢點嗎?能這樣想,腳步就緩得下來了。再想,不能停下來嗎?能這樣想,就停得下來了。依此類推,坐下來、躺下來,也都做得到了。像這樣,再粗重急躁的舉動,在自我的質問(反省)中,都會有可能漸漸地平息下來。這是第四個方法。
如果這樣做,還有惡念出現時,最後的方法,就是進入襌定了。襌定的威力,就像二位大力士,可以輕易地壓制住一個弱小的人一樣,是一個十分有效的治標良方。
83當為說自通之法:若有欲殺我者,我所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殺彼?作是覺已,受不殺生,不樂殺生,如上說。
我若不喜人盜於我、侵我妻、為人所欺、離我親友、加[麤]言、作綺語,他亦如是。
是故,持不盜戒、不他淫戒、不妄語戒,不行兩舌、惡口、綺飾。(雜‧一○三二)
※這是佛陀為婆羅門、長者等在家眾,所說的法。內容與現代所說的「同理心」相同。同理心,實在是守戒的最具說服力者。
84.尊者舍梨子告諸比丘:我今為汝說五除惱(瞋恨)法:
1.或有身不淨行,口淨行,莫念彼身不淨行,但當念彼口淨行;
2.或有口不淨行,身淨行,莫念彼口不淨行,但當念彼身淨行;
3.或有身、口不淨行,心少有淨行,莫念彼身、口不淨行,但當念彼心少有淨;
4.或有身、口、意不淨行,哀愍慈念於此病人,莫令此賢因身、口、意不淨,身壞命終,趣至惡處,生地獄中;
5.或有身、口、意淨行,常當念彼身、口、意淨行;
若慧者見,設生恚惱,應如是除。(中‧二五)(水喻經)
※起瞋心的動機,還是在要求「順從己意」,就是「我執」的表現了。看到不合理的情況,最容易失去自制力,而起憤怒了。尊者舍梨子(舍利弗),所教導的方法,就是要我們儘量看到別人的優點,來化解自己的瞋心。
如果,對方真的是一無是處,那麼,就以憐愍心,來取代瞋心吧。
85.不惡語言者,便不瞋恚,亦不憎嫉,不憂纏住,不憎瞋恚,不發露惡。
有五言道:1.或時或非時、2.或真或非真、3.或軟或堅、4.或慈或恚、5. 或有義或無義。汝等當學,若他說時,心不變易,口無惡言。
猶如唾溺汙之,不能令大地作非地;草炬不能令恆伽水熱作沸湯;畫師不能於虛空畫作形像,以彩莊染;貓皮囊,柔治極軟,以手拳扠、石擲、杖打,或以刀斫,或撲著地於,除[緛-糸+瓦][緛-糸+瓦]聲,無復有[緛-糸+瓦][緛-糸+瓦]聲。
汝等若為他人拳扠石擲,杖打刀斫,以利鋸刀節節解截,心不變易,口無惡言,心與慈俱,無結無怨,無恚無諍,極其廣大,無量善修,遍滿一切
世間成就遊。如是悲、喜心與捨俱,遍滿一切世間成就遊,當學如是。(中‧一九三)(牟犁破群那經)
※如果能和悅地說話,就不會起瞋心了。不起瞋心,那麼,也就不會有憎恨嫉妒、憂愁煩惱,也不用常常懺悔(發露惡)了。
不管別人對自己的指責,時機合不合適、真實性如何、態度好不好、慈悲或瞋恚、對自己有沒有益處,都不要起瞋心而口出惡言。就如同大地,不會因為人們唾溺的污染,就成不了大地;也像恆河的水,不會被草把的火燒沸;畫師不能於虛空作畫;而摔打柔軟的貓皮,除了噗噗的聲響外,再也不會有其它的了。
慈悲,出現在《阿含經》中,是以作為對治瞋心為主的修行方法。這與後來,將慈悲作進一步提升,與信願、智慧並列為學佛的三大要素,或者說是佛教的三大特色,似乎是有所不同的。
86.猶如縛作椑[木+伐],乘之而度,安隱至彼。彼便以[木+伐]著右肩上,或頭戴去。於意云何?彼作如是竟,能為[木+伐]有所益耶?
如是,我為汝等長夜說[木+伐]喻法,欲令棄捨,不欲令受。若汝等知我長夜說[木+伐]喻法者:
當以捨是法,況非法耶?(中‧二○○)(阿梨吒經)
※對治,是修行上常需要用的手段,也可以看作是修行方法。如果使用某種對治法,奏效了,卻轉而深愛(執)著這個對治法,無法捨離,那麼,問題(執著)解決了沒?豈不像為了過河而造筏,等過了河,又捨不得已經用不上的筏,還要扛著筏走嗎?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有益的「正法」(筏)都不可以執取了,更何況是有害的「非法」呢!所以,《金剛經》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大正‧八‧七四九中》)
87.念欲惡;惡念欲亦惡。彼斷念欲,亦斷惡念欲。
如是,恚、怨結、慳嫉、欺誑、諛諂、無慚、無愧、慢、最上慢、貢高、放逸、豪貴、憎諍,貪亦惡,著亦惡,彼斷貪,亦斷著。(中‧八八)(求法經)
※貪欲、瞋恚、怨恨、慳嫉、欺誑、諛諂……等,都是造成煩惱的根源,心 中如果升起這些念頭,當然是不好的,應當設法平息。然而,如果發現自己,或是別人,心中起了這些惡念,自己也跟著起了情緒,對這些惡念,感到厭惡懊惱,那麼,這也是另一種執著,同樣的是不好。
貪,製造了煩惱,是不好的。執著,也製造了煩惱,同樣是不好的。
貪,應當斷除,執著,也應當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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