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多芬:第五號小提琴奏鳴曲「春」
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 1770~1827)一生共創作十首小提琴奏鳴曲,寫作時間分布於他創作生涯早、中、晚不同時期。由於貝多芬不同時期的創作在風格上有明顯差異,因此欣賞貝多芬各個時期的作品,就好像在閱讀一本偉人傳記一樣,在聆聽音樂的過程中,就能了解貝多芬究竟經歷了哪些磨鍊,才能達到後來的成就。
貝多芬最早的三首小提琴奏鳴曲大約是在二十五歲時完成的,無論從風格或形式來看,這三首作品都深受維也納古典樂派的影響。首先,這三部作品都是以「優美、明快」的大調來創作,這一點正是延續了海頓(Franz Joseph Haydn, 1732~1809)所建立的傳統;第二,在樂曲結構上,第一樂章都是奏鳴曲式、第二樂章為慢板或行板的二段體式、第三樂章則是快板的輪旋曲式,原則上維持了維也納古典樂派「快-慢-快」的傳統;第三,這三首小提琴奏鳴曲在形式上也延續了海頓與莫札特( Wolfgang Amadeus Mozart, 1756~1791)的傳統,以大鍵琴(現多以鋼琴取代)為主體,小提琴僅居於伴奏的地位。
然而,從「第四號小提琴奏鳴曲」開始,貝多芬已逐漸脫離海頓和莫札特的影響,開始展現出自己的風格。這部作品在當時是呈獻給貴族中一位著名的音樂愛好者富利斯伯爵,這位伯爵的官邸沙龍曾經是維也納音樂界的交流中心,貝多芬有許多作品都是在這裡發表。
貝多芬的第五號小提琴奏鳴曲「春」,在形式上已有相當大的突破。首先,他大幅提升了小提琴的地位,讓小提琴不再居於伴奏的角色,而是和鋼琴平起平坐、既競爭又合作。事實上,這部作品的標題「春」並不是貝多芬自己取的,而是有人認為這部作品的風格有別於貝多芬以往作品的暗沈與憂鬱氣息,能帶給聆聽者一種充滿希望與幸福的感覺,讓人在聆聽音樂的時候,會有一種春風拂面的愉悅心情,因此就將它命名為「春」。
如果您深入研究貝多芬的作品,會發現他經常同時寫作兩部完全不同性格的作品,如他的第五號交響曲「命運」和第六號交響曲「田園」就是一個例子;前者展現出貝多芬面對命運的奮力抵抗、以及充滿熱情的戲劇性格,後者則是從容悠揚、洋溢著鄉間的情趣。而這樣的二元對立,也出現在前述的第四號和第五號小提琴奏鳴曲中,「第四號小提琴奏鳴曲」帶有鬱悶反抗的情緒,而緊接著創作的第五號小提琴奏鳴曲「春」,就轉而成為明朗輕鬆愉快的氣息,各自擁有不同的曲趣。在貝多芬眾多的作品當中,像「第五號小提琴奏鳴曲」般,洋溢幸福與溫暖感覺的作品並不多見。其實,在創作這部作品時,貝多芬正遭受到耳疾的苦惱,重聽所帶來的不便,讓他的心情非常鬱悶,可是這一首小提琴奏鳴曲,聽來卻沒有沮喪的感覺,反而具有樂天而開朗的情緒,或許這代表貝多芬已經走出了陰霾,也或許和他展開另外一段愛情有關…真正原因已不可考。
貝多芬的第五號小提琴奏鳴曲「春」,整首樂曲共有四個樂章,第一樂章是快板,小提琴奏出明朗、流暢的第一主題,後由鋼琴接續,情緒轉為激動,小提琴則是在旁溫柔撫慰,整個樂章便在小提琴、鋼琴交替流轉的對話中進行;第二樂章是情感豐富的慢板,抒情而優美,主旋律大部分由小提琴來演奏,鋼琴則是以變奏的形式重現主旋律,起伏不大,是非常溫和的一個樂章;第三樂章是詼諧曲,很快的快板,這個樂章輕快而短,整體而言緊湊富張力;第四樂章則是迴旋曲,從容的快板,在優雅的姿態中,從容不迫地展開飛快的迴旋主題,鋼琴顯得魄力十足,小提琴則是以快速的三連音陪襯,兩個樂器的主從角色不斷對調,如此持續下去,直到最後小提琴以強勁的尾奏作結,為全曲下了最有力的註腳。
貝多芬在小提琴奏鳴曲「春」這部作品中,展現出與海頓、莫札特時期漸行漸遠的趨勢,而自由奔放的風格,則是越來越傾向於浪漫樂派,在聲部的平衡上,這首樂曲的兩項樂器,小提琴及鋼琴,都不是附屬伴奏,地位接近平等,就像二重奏般,使得音樂表現更為豐富。欣賞小提琴奏鳴曲「春」的時候,所感受到的盡是旺盛的生命力,令人不禁佩服貝多芬頑強的意志力,使他在音樂的表現上,完全不受身體殘疾影響,方能留下一部部經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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